杜甫经典诗词鉴赏

发布时间:2021-09-11
杜甫经典诗词鉴赏

  杜甫——《孤雁》【内容】孤雁不饮啄,飞鸣声念群。谁怜一片影,相失万重云?望尽似犹见,哀多如更闻。野鸦无意绪,鸣噪自纷纷。【赏析】:这首咏物诗写于大历初杜甫居夔州时。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杜甫诗词赏析,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

  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

  白首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赏析】:

  这首诗,作于唐代宗广德元年(763)春天,作者五十二岁。宝应元年(762)冬季,唐军在洛阳附近的横水打了一个大胜仗,收复了洛阳和郑(今河南郑州)、汴(今河南开封)等州,叛军头领薛嵩、张忠志等纷纷投降。第二年,即广德元年正月,史思明的儿子史朝义兵败自缢,其部将田承嗣、李怀仙等相继投降。正流寓梓州(治所在今四川三台),过着飘泊生活的杜甫听到这个消息,以饱含激情的笔墨,写下了这篇脍炙人口的名作。

  杜甫于此诗下自注:“余田园在东京”,诗的主题是抒写忽闻叛乱已平的捷报,急于奔回老家的喜悦。“剑外忽传收蓟北”,起势迅猛,恰切地表现了捷报的突然。“剑外”乃诗人所在之地,“蓟北”乃安史叛军的老巢,在今河北东北部一带。诗人多年飘泊“剑外”,艰苦备尝,想回故乡而不可能,就由于“蓟北”未收,安史之乱未平。如今“忽传收蓟北”,

  真如春雷乍响,山洪突发,惊喜的洪流,一下子冲开了郁积已久的情感闸门,喷薄而出,涛翻浪涌。“初闻涕泪满衣裳”,就是这惊喜的情感洪流涌起的第一个浪头。

  “初闻”紧承“忽传”。“忽传”表现捷报来得太突然,“涕泪满衣裳”则以形传神,表现突然传来的捷报在“初闻”的一刹那所激发的感情波涛,这是喜极而悲、悲喜交集的逼真表现。“蓟北”已收,战乱将息,乾坤疮痍、黎元疾苦,都将得到疗救,个人颠沛流离、感时恨别的苦日子,总算熬过来了,怎能不喜!然而痛定思痛,回想八年来的重重苦难是怎样熬过来的,又不禁悲从中来,无法压抑。可是,这一场浩劫,终于象恶梦一般过去了,自己可以返回故乡了,人们将开始新的生活了,于是又转悲为喜,喜不自胜。这“初闻”捷报之时的心理变化、复杂感情,如果用散文的写法,必需很多笔墨,而诗人只用“涕泪满衣裳”五个字作形象的描绘,就足以概括这一切。

  第二联以转作承,落脚于“喜欲狂”,这是惊喜的情感洪流涌起的更高洪峰。“却看妻子”、“漫卷诗书”,这是两个连续性的动作,带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当自己悲喜交集,“涕泪满衣裳”之时,自然想到多年来同受苦难的妻子儿女。“却看”就是“回头看”。“回头看”这个动作极富意蕴,诗人似乎想向家人说些什么,但又不知从何说起。其实,无需说什么了,多年笼罩全家的愁云不知跑到哪儿去了,亲人们都不再是愁眉苦脸,而是笑逐颜开,喜气洋洋。亲人的喜反转来增加了自己的喜,再也无心伏案了,随手卷起诗书,大家同享胜利的欢乐。

  “白首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一联,就“喜欲狂”作进一步抒写。“白首”,点出人已到了老年。老年人难得“放歌”,也不宜“纵酒”;如今既要“放歌”,还须“纵酒”,正是“喜欲狂”的具体表现。这句写“狂”态,下句则写“狂”想。“青春”指春季,春天已经来临,在鸟语花香中与妻子儿女们“作伴”,正好“还乡”。想到这里,又怎能不“喜欲狂”!

  尾联写“青春作伴好还乡”的狂想鼓翼而飞,身在梓州,而弹指之间,心已回到故乡。惊喜的感情洪流于洪峰迭起之后卷起连天高潮,全诗也至此结束。这一联,包涵四个地名。“巴峡”与“巫峡”,“襄阳”与“洛阳”,既各自对偶(句内对),又前后对偶,形成工整的地名对;而用“即从”、“便下”绾合,两句紧连,一气贯注,又是活泼流走的流水对。再加上“穿”、“向”的动态与两“峡”两“阳”的重复,文势、音调,迅急有如闪电,准确地表现了想象的飞驰。试想,“巴峡”、“巫峡”、“襄阳”、“洛阳”,这四个地方之间都有多么漫长的距离,而一用“即从”、“穿”、“便下”、“向”贯串起来,就出现了“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疾速飞驰的画面,一个接一个地从眼前一闪而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诗人既展示想象,又描绘实境。从“巴峡”到“巫峡”,峡险而窄,舟行如梭,所以用“穿”;出“巫峡”到“襄阳”,顺流急驶,所以用“下”;从“襄阳”到“洛阳”,已换陆路,所以用“向”,用字高度准确。

  这首诗,除第一句叙事点题外,其余各句,都是抒发忽闻胜利消息之后的惊喜之情。万斛泉源,出自胸臆,奔涌直泻。仇兆鳌在《杜少陵集详注》中引王嗣奭的话说:“此诗句句有喜跃意,一气流注,而曲折尽情,绝无妆点,愈朴愈真,他人决不能道。”后代诗论家都极为推崇此诗,赞其为老杜“生平第一首快诗也”(浦起龙《读杜心解》)。

  杜甫——《送路六侍御入朝》

  童稚情亲四十年,中间消息两茫然。

  更为后会知何地?忽漫相逢是别筵!

  不分桃花红似锦,生憎柳絮白于棉。

  剑南春色还无赖,触忤愁人到酒边。

  【赏析】:

  这诗作于唐代宗广德元年(763)春。前一年,杜甫因徐知道在成都叛变,避乱流寓梓州(治所在今四川三台)。这年正月,唐军收复幽燕,史朝义自缢身死。延续八年之久的安史之乱虽然告一段落,但是已经激化了的各类社会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动乱不宁的时局并未因此而真正平息。曾经因胜利而一度在杜甫心底燃起的欢快的火花,“青春作伴好还乡”(《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的畅想,很快就破灭了。当时,杜甫有一些朋友由梓州回长安,他作诗送行,说道:“飘零为客久,衰老羡君还。”(《涪江泛舟送韦班归京》)“帝乡愁绪外,春色泪痕边。”(《泛舟送魏十八仓曹还京因寄岑中允参、范郎中季明》)自伤留滞,情见乎词。这诗也是借聚散离合之情,写迟暮飘零的身世之感的。

  关于路六侍御的生平,详不可考,从诗的开头一句看,知是杜甫儿时旧友。作此诗时,杜甫五十一岁,四十年前,他们都在十岁左右,正是竹马童年。诗人用“童稚情亲四十年”完满地表现出童年伙伴那种特有的亲切的感情。“四十年”,在这里不仅点明分别的时间,更主要的是表明童年时代的友情,并不随着四十年漫长岁月的迁流而归于淡忘。正因为如此,下句说,“中间消息两茫然”。在兵戈满地,流离转徙的动乱年代里,朋友间失去联系,想知道他的消息而又无从问讯,故有“茫然”之感。而这种心情,彼此间是相同的,故曰“两茫然”。一别四十年,时间是这样的久,哪还能想到现在的重新会合?所以说“忽漫相逢”。他乡遇故知,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同样没有想到,久别重逢,乍逢又别;当故交叙旧之日,即离筵饯别之时。“忽漫相逢是别筵”。在“相逢”和“别筵”之间着一“是”“字,使会合的欢娱,立即转化为别离的愁思。笔力千钧,直透纸背。

  从过去到现在,聚散离合是这样的迷离莫测;从现在悬想将来,又将如何呢?诗人把感慨集中地写在“更为后会知何地”这句话里。这是全诗的主脑。它包涵有下列两重意思:路六侍御这次离开梓州,回到长安去做官,显然会勾起了杜甫满腹心事。他设想倘若今后和路再度会见,这地点又将在哪里?自己能不能够也被召还朝?回答是不可知的。从自身蹭蹬坎坷的生活历程,从这次和路的聚散离合,他懂得了乱世人生,有如飘蓬泛梗,一切都无从说起。这是就空间而言的。从时间方面来说,过去的分别,一别就是四十年;别时彼此都在童年,如今俱入老境。人生几何?“更为后会”,实际上是不大可能的。诗人没有直说后会无期,而是造作诘问语,以咏叹出之,以见向往之切、感慨之深。

  前四句写送别之情,由过去到现在,再由现在想到未来,它本身有个时间的层次。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诗从“童稚情亲”依次写来,写到四十年来,“中间消息两茫然”,不接着写现在的相逢和送别,而突然插入“更为后会知何地”。乍读时,恍如天外奇峰,劈空飞来,有点摸不着头脑。但仔细体味,则“更为后会”,就已逆摄了下文的“忽漫相逢”。因为没有现在的“忽漫相逢”,是不可能想到将来的“更为后会”的。这句对上句来说,是突接。由于这样的突接,故能掀起波澜,把感伤离乱的情怀,表现得沉郁苍凉,百端交集。就下文来说,这是在一联之内的逆挽,也就是颠倒其次序,用上句带动下句。由于这样的逆挽,故能化板滞为飞动,使得全诗神完气足,精彩四溢。如果没有诗人思想情感上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他在诗歌艺术上湛深的造诣,也是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的。

  诗的后四句写景,另起了一个头,颈联和颔联似乎了不相涉。其实,这景物描写,全是从上文的“别筵”生发出来的。尾联结句“触忤愁人到酒边”的“酒”,正是“别筵”饯别之酒:“酒边”的“剑南春色”,亦即“别筵”的眼前风光。“桃红似锦”,“絮白于棉”,这风光是明艳的,而诗偏说是“不分”,“生憎”,恼怒春色“无赖”,是因为它“触忤”了“愁人”;而它之所以“触忤愁人”,则是由于后会无期,离怀难遣,对景伤情的缘故。读了尾联,回过头来一看,则这“不分”和“生憎”,恰恰成为绾合上半篇和下半篇的纽带,把情景融为不可分割的完美的诗的整体。全诗句句提得起,处处打得通,一气运转,跌宕昭彰;而其语言措注,脉落贯输,则又丝丝入扣,于宏大中见精细。律诗写到这样,可说是工而能化,优入圣域了。

  杜甫——《将赴荆南寄别李剑州

  使君高义驱今古,寥落三年坐剑州。

  但见文翁能化俗,焉知李广未封侯?

  路经滟滪双蓬鬓,天入沧浪一钓舟。

  戎马相逢更何日?春风回首仲宣楼。

  【赏析】:

  此诗作于公元七六三年。从诗看,知李剑州当时任剑州刺史,是位有才能而未被朝廷重用的地方官。前一年,杜甫到过那里,和他有交往。这年,杜甫曾经准备离蜀东行,写了这诗寄给他。

  律诗受到声律和对仗的束缚,容易流于板滞平衍,萎弱拖沓,正如刘熙载所说:“声谐语俪,往往易工而难化。”(《艺概。诗概》)而这首七律写得纵横排奡,转掉自如,句句提得起,处处打得通,而在拿掷飞腾之中,又能见出精细的脉络。

  诗的前半篇写李,热情地歌颂了他“能化俗”的政绩,为他的“未封侯”而鸣不平。诗从“高义”和“寥落”生发出这两层意思,使人对他那沉沦州郡的坎坷遭遇,更深为惋惜。“文翁”和“李广”,用的是两个典故。文翁政绩流传蜀中,用以比拟李之官剑州刺史;未封侯的李广,则和李同姓。典故用得非常贴切,然而也仅仅贴切而已。可是在“文翁能化俗”的上面加上个“但见”,在“李广未封侯”的上面加上个“焉知”,“但见”和“焉知”,一呼一应,一开一阖,运之以动荡之笔,精神顿出,有如画龙点晴,立即破壁飞去。不仅如此,在历史上,李度对自己屡立战功而未得封侯,是时刻耿耿于怀,终身为恨事的。这里却推开来,说“焉知李广未封侯”,这就改造了旧典,注入了新义,提高了诗的思想性。从这里,可以看出杜甫是怎样把七言歌行中纵横挥斥的笔意,创造性地运用、融化于律体之中。在杜甫歌行里象“但觉高歌有鬼神,焉知饿死填沟壑”(《醉时歌》)之类的句子,和这不正是波澜莫二吗?

  下半篇叙身世之感,离别之情,境界更大,感慨更深。诗人完全从空际着笔,写的是意想中的自己“将赴荆南”的情景。

  “路经滟滪”,见瞿塘风涛之险恶:“天入沧浪”,见江汉烟波之浩渺。这是他赴荆南途中所经之地。在这里,诗人并未诉说其迟暮飘零之感,而是以“一钓舟”和“沧浪”,“双蓬鬓”和“滟滪”相对照,构成鲜明的形象,展示出一幅扁舟出峡图。倘若说,这是诗中之画,那么借用杜甫自己的另外两句诗,“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登岳阳楼》)来说明画意,是颇为确切的了。

  到了荆南以后又将怎样呢?尾联用“仲宣楼”轻轻点出。诗人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所处的时代和命运,即使到了那里,也还是和当年避难荆州的王粲一样,仍然作客依人,托身无所。而在此时,回望蜀中,怀念故人,想到兵戈阻隔,相见无期,那就会更加四顾苍茫,百端交集了。

  全诗由李写到自己,再由自己的离别之情,一笔兜回到李,脉络贯通,而起结转折,关合无痕。杜甫这类的诗,往往劈空而来,一起既挺拔而又沉重,有笼罩全篇的气势。写到第四句,似乎要说的话都已说完,可是到了五、六两句,忽然又转换一个新的意思,开出一个新的境界,喷薄出更为汹涌、更为壮阔的波澜。然而它又不是一泻无余;收束处,总是荡漾萦回,和篇首遥相照映,显得气固神完,而情韵不匮,耐人寻味。

  作为杜甫七律风格的其本特征,是他能在尽幅之中,运之以磅礴飞动的气势;而这磅礴飞动的气势,又是和精密平整的诗律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工而能化”,“中律而不为律缚”。从这诗,便可窥见其一斑。

  杜甫——《别房太尉墓》

  他乡复行役,驻马别孤坟。

  近泪无干土,低空有断云。

  对棋陪谢傅,把剑觅徐君。

  唯见林花落,莺啼送客闻。

  【赏析】:

  房太尉即房琯,玄宗幸蜀时拜相,为人比较正直。至德二载(757),为肃宗所贬。杜甫曾毅然上疏力谏,结果得罪肃宗,几遭刑戮。房琯罢相后,于宝应二年(763)拜特进、刑部尚书。在路遇疾,卒于阆州。死后赠太尉。(见《旧唐书。房琯传》)二年后杜甫经过阆州,特来看看老友的坟。

  “他乡复行役,驻马别孤坟。”既在他乡复值行役之中,公事在身,行色匆匆。尽管如此,诗人还是驻马暂留,来到孤坟前,向亡友致哀。先前堂堂宰相之墓,如今已是茕茕“孤坟”,则房琯的晚岁坎坷,身后凄凉可想。

  “近泪无干土,低空有断云。”“无干土”的缘由是“近泪”。诗人在坟前洒下许多伤悼之泪,以至于身旁周围的土都湿润了。诗人哭墓之哀,似乎使天上的云也不忍离去。天低云断,空气里都带着愁惨凝滞之感,使人倍觉寂寥哀伤。

  “对棋陪谢傅,把剑觅徐君。”谢傅指谢安。《晋书。谢安传》说:谢玄等破苻坚,有檄书至,安方对客围棋,了无喜色。诗人以谢安的镇定自若、儒雅风流来比喻房琯是很高妙的,足见其对房琯的推崇备至。下句则用了另一典故。《说苑》载:吴季札聘晋过徐,心知徐君爱其宝剑,及还,徐君已殁,解剑系其冢树而去。诗人以延陵季子自比,表示对亡友的深情厚谊,虽死不忘。这又照应前两联,道出为何痛悼的原因。诗篇布局严谨,前后关连十分紧密。

  “唯见林花落,莺啼送客闻。”“唯”字贯两句,意思是,只看见林花纷纷落下,只听见莺啼送客之声。这两句收尾,显得余韵悠扬不尽。诗人着意刻画出一个幽静肃穆之极的氛围,引人联想:林花飘落似珠泪纷纷,啼莺送客,亦似哀乐阵阵。此时此地,唯见此景,唯闻此声,格外衬托出孤零零的坟地与孤零零的吊客的悲哀。

  此诗极不易写,因房琯不常用一般的人,所以句句要得体;‘杜甫与房琯又非一般之交,又句句要有情谊。而此诗写得既雍容典雅,又一往情深,十分切合题旨。

  诗人表达的感情十分深沉而含蓄,这是因为房琯的问题,事干政局,已经为此吃了苦头的杜甫,自有难言之苦。但诗中那阴郁的氛围,那深沉的哀痛,还是使人感到:这不单是悼念亡友而已,更多的是诗人内心对国事的殷忧和叹息。对此,只要仔细揣摩,是不难体味到的。